为进一步强化智能制造支持力度,做强平台载体,制定以下政策支持措施。
(1)每年评选表彰10家市级智能工厂(数字车间),每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2)对新上机器人生产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(不含土地费用)超过2000万元且在机器人本体制造、关键部件、整机控制等具有核心技术的,按设备投资额的2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(3)对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、20亿元、50亿元的,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,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0万元、3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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