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定背景
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,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,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,规范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管理,参照《山东省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》(鲁工信技〔2020〕37号),并结合我市实际,市工信局起草了《枣庄市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(试行)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枣庄市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(试行)》共六章,二十二条:
第一章 总则。明确了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的定位、功能和培育认定要求。
第二章 认定。明确了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对申请企业的要求。
第三章 运行评价。明确了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运行评价的期限、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。
第四章 鼓励政策。各区(市)、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按照职能对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建设予以支持。
第五章 监督管理。明确了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、重组等变更情况的处置及撤销资格情况。
第六章 附则。明确了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申请材料、评价材料和评价指标体系调整、信息公开和有效期时间。
三、施行日期
本办法的印发日期是2023年9月1日,施行日期是2023年10月1日,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。